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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7-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科技、教育

2015年度 兴海县水利水土保持站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度

 

兴海县水利水土保持站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利水土保水持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利水土保水持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水利水土保持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利水土保水持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进行水土保持查勘,组织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

3、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行水土保持工程的检查、验收;

4、对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5、审核水土保持方案;

6、负责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收缴、具体管理使用和水土保持有关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查处违法行为;

8、参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9、协调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各项工作;

10、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以及咨询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年末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第三部分 水利水土保持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土保持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50.96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1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支增的主要原因工资及福利支出。

(一)收入总计50.9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0.9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50.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水利支出40.0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水土保持站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及失业金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关于水利水土保持站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6.49万元,主要原因:工资及福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水利支出(类)40.08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84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3.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46万元、津贴补贴20.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3万元、绩效工资0.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6万元。其中:退休费6.22万元、住房公积金2.84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其中:办公费0.65万元、电费0.25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取暖费2.1万元、差旅费0.46万元、劳务费2.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 **教育()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新闻出版():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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