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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7-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科技、教育

2015年度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度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年末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51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

其中:

(一)收入总计51.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15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缴的收入。

2、其他收入0.2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0.5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金、失业金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劳动监察大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1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调增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9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18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万元、津贴补贴25.7万元、奖金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1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其中:办公费1.9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0.24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劳务费0.6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3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无,没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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