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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9-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科技、教育 |
兴海县召开2017年第一次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
为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9月6日上午,我县召开2017年第一次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建成出席并讲话,各乡镇河长制工作负责人、县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9月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全州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县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学习了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河长制”相关文件、专题会议和领导批示精神,详细解读了我县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五项会议制度工作要点,并由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宣读了《致全县各级河长的一封信》。要求各级河长要切实贯彻发展的新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围绕河长制这一体系,抓紧将工作落实到位。
会上,李建成副县长就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乡镇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抓好落实,明确和职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落实。二是要强化重点,狠抓落实。各乡镇要摸清河段、河长、河道现状,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三个方面充分做好保障。三是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要通力合作,注重日常巡查和多部门集中突击巡查相结合,做到对河道管理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形成工作合力;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做好信息搜集整理,及时编报工作简报,通报各部门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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