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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5-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科技、教育 |
兴海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扩大)会议
4月29日,我县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项秀同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红丽同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永飞同志,县委常委、子科滩镇党委书记才让太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马海山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扎西拉旦同志,县检察院检察长项欠太同志以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会和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各乡镇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各专项组组长对做好今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要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各乡镇签订了《兴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项秀同志,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印发了《兴海县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和《兴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乡镇、各单位通过制作大型广告牌、张贴标语、LED电子屏滚动显示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结合乡风文明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法治宣讲以及解疑释惑工作,切实引导全县人民,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求成立的两个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问答、书面考试等方式,全面督导乡镇、村社和部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方可收兵。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一要认真学习,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这次会议精神,熟悉了解政策知识,深刻把握政策界线,做到应知尽知,绝不含糊。二要认真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要对照《兴海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省州县督查通报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并分类建立工作档案。三要认真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扫黑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宣传部《兴海县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计划》要求,尽快制作宣传标牌,营造浓厚氛围,并组织团队,深入村社和本系统工作一线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认识。四要认真自查,要成立督导组,深入村社、寺院、学校、医院、工地等一线,认真查找问题线索,严格督促工作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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