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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 |
贵南县五举措强化城镇低保工作
一是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按照城镇低保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审批程序把好低保审批关,坚持做到“五个不批”。即工作程序不到位的不批,申报资料不全的不批,未进行入户调查的不批,未进行民主评议的不批,未张榜公布的不批,未进行承诺或承诺不到位的不批,做到城镇低保惠及切实需要救助的城镇低收入群体。二是加强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城镇低保工作机构,各社区成立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调查、评议本社区申请低保的对象,定期检查、评议已纳入的低保对象,对家庭收入及成员发生变化的及时提出变更、停发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城镇低保审查委员会,对低保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对低保管理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社区上报的新增、变更、停发的低保对象进行调查、评审,严格低保审查和监督工作。三是落实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三查、三审、三榜”制度,县、乡(镇)、社区分别对各城镇低保户进行调查评审,并对调查及评审结果进行三级三层公布,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各社区对城镇低保对象每季度复核一次,民政部门每半年复核一次,县政府每半年研究动态管理一次,通过定期核查,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现动态管理下 “应保尽保”,确保全县城镇低保健康规范运行。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档案管理模式,对低保对象档案使用统一设计的申请、调查、审批表格,做到一户一档、分类编号、标识清楚,审核和变更材料及时入档,做到“县有档案室、乡镇有专柜、社区有档案资料、户有低保证”。同时,加强电子化档案管理,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贵南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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