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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 |
海南州儿童福利院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近日,海南州儿童福利院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省民政厅王长明副厅长、州委杜成忠副书记、州政府左玉玲副州长、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杨全恩处长、各县政府主管领导、民政局局长,州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揭牌仪式。
海南州儿童福利院是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与海南州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站合建的公益事业项目,项目总投资8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5万元、民政部下达资金225万元、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25万元。投资419万元新建儿童福利院2326平方米,投资260万元购置原恰卜恰镇办公用房1561平方米、征用土地10906平方米,投资136万元用于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建筑面积2326平方米,内设辅导室、卧室、活动室、餐厅、图书室等。截止目前,已收养孤儿21名,计划到9月份收养孤儿40名。儿童福利院的建成,不仅是海南州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的缩影,而且是海南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见证,对于推动全州儿童福利社会化、建立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体系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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