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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 |
我州开拓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今年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建设新时代全域化精神文明创建更高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今年共和县被确定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这项系统工程,共和县组织召开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打造“八大环境”建设提升工程,认真做好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培训、测评、复查工作,形成以县带乡、以乡带村的全域创建格局,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协调组织开展第四届“放歌中国梦·欢乐城镇行”文艺巡演活动在共和、贵德演出。
年初,为五县农村牧区贫困家庭赠送电视机266台、卫星直播接收设备180台。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海南州乡风文明行动指导意见》,州县陆续召开了“乡风文明行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以“一榜两组三约”为抓手,广泛开展“八项活动”、“八无”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曝光不文明行为等。制定完善《海南州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十带头十严禁”,不断加强农牧民思想道德建设,树新风、改陋习,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婚丧嫁娶文明新风,进一步推动农牧区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目前全州已创建全国文明村镇4个,省级文明村镇6个,州级文明村镇55个。
按照新时代新作为新要求,制定完善《海南州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注重常创常新提高创建水平,注重示范引领文明风尚,规范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结对帮扶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等,积极开展新一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在各项测评项目中走在前列的文明单位,目前全州创建全国文明单位10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4个,省级文明单位35个,州级文明单位150个。各级文明单位严格执行《海南州文明单位奖励管理办法》,发放了精神文明奖励资金。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先进群体的示范作用,挖掘家风文化,传承优良家风。年初,共评选表彰了50户“五星级文明户”州级标杆户,每户奖励500元,以家庭的“小气候”温润社会的“大气候”。自“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共评选出“五星级文明户”15347户,“五星级文明户”州级标杆户100户。贵南县2017年划拨75万元、2018年划拨58万元大力支持开展“五星级文明户”乡村、城镇创建工作。
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在校园中形成强大的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精神力量。今年争取到中央和省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7所,资金达105万元,倾向偏远乡镇基层学校,有效缓解了农牧区中小学校课外活动场所严重不足的状况,为农牧区孩子搭建了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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