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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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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2-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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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年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兴海县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年审工作

为认真做好2013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严格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实现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使低保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把低保年审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确保领导力量、工作力量。二是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保政策、低保年审时间及要求,并在广播电视将年审时间和所需资料进行了宣传,做到低保年审家喻户晓,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加大监督力度。三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年审中坚持三个严格,严格按政策规定界定保障对象、严格坚持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完善申报审批资料,对低保户要详细了解生活情况,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调整,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年审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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