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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1-29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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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宗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宗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
兴海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以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为着力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谐,积极组织协调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环林等部门,争取资金投资645.3万元完成新建砂路、人饮、绿化投资和新建移动通讯基站项目工程15个;已完成招投标、材料入场并开工建设项目涉及光伏电站投资756万元,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为2318.22万元;新建和续建砂(油)路总投资4917.87万元。切实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强措施,全面改善了宗教寺院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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