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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2-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 |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海县藏区特殊原因造成饮水不安全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杜绝全县因投资所限、异地搬迁等特殊原因造成人畜饮水不安全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海县藏区特殊原因造成饮水不安全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雅卓玛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俄日项杰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华青加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余万荣 县审计局局长
官却才让 县财政局局长
扎西尼玛 县水利局副局长
魏占林 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魏占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水利局负责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及时与州水利局协调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并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县发改局负责与州发改委衔接项目的审批及资金下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县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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