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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9-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 |
兴海县团县委2016年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二、关于兴海县团县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19万元,本年收入157.15万元,本年支出157.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一般事务(类)支出131.46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6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4万元,占2%。
3、年末结转和结余3.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兴海县团县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9万元,2015年度无可比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兴海县团县委共有车辆1辆,(为我部门一般公务用车),资产值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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