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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11-11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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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马福贵、马忠、马德荣、张海云等人涉嫌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通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海省兴海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抓获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嫌疑人马福贵(绰号:娃娃)、孔林春(绰号:大嘴、老侠)、马占明(绰号:尕沙儿)、马红财(经名:艾由儿)、马忠(经名:亚赛)、马德荣(经名:拜开)、张海云(绰号:张亚赛)、马永林(绰号:放水)、马成虎(绰号:穆格尔)、冶生福(绰号:野狐儿)、马生仓(绰号:尕吾儿)、华青才让(绰号:华巴)、尤拉太(绰号:尤拉)、班玛多杰(绰号:加羊罗者)、孔德虎(绰号:孔木萨)、冯吉元(绰号:飞机)、马龙(经名:舍尔布)、马元清(绰号:阿斯卡拉)18人。
经侦查,上述恶势力团伙犯罪嫌疑人自2013年以来,长期在兴海县等地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逞强耍横,为非作恶,实施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
为全面清查上述涉恶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该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及证据。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址进行专门保护等相关措施。并依据《青海省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一经查证属实后进行10000元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及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地址
兴海县公安局扫黑办
(兴海县子科滩镇农牧路 邮编813399)
举报电话
09748583183
158******7924(景警官)
156******9996(张警官)
151******7955(乔警官)
兴海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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