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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6-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兴海县开展“白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创建绿色美好家园,兴海县深入开展以“清除白色污染,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了解掌握“白色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到随时督查,及时通报,及时纠正。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兴海县治理“白色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禁止使用不达标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通告》,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和个体户代表参加听证会,对《实施方案》和《通告》进行了听证。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召开了“拒绝白色污染,共建美好家园”动员大会,宣传禁产禁售禁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参加干部群众达1800余人,共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环保购物袋3000余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个体户代表签订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协议书》。四是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对个体工商户、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店等一次性塑料袋、塑料杯的“白色污染”源限期进行清理和回收,逐步使塑料购物袋等“白色污染”退出老百姓的生活。要求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主要街道、居民区、交通干线、城乡结合部、车站等重点区域的“白色污染”进行集中彻底清理,确保此项活动常抓不懈,不走过场。(兴海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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