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3-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贵德县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为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上升的势头,贵德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追讨清欠农民工工资302万元。贵德县明确规定凡在本县辖区内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在每一建设工程项目中均按中标价的5%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专项用于解决无故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对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建筑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其列入预警监控名单,实施重点监控,并规定建筑单位按月将农民工工资登记造册,直接足额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同时,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治理欠薪的联动机制,多头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县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监察、建设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服务、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的工资支付情况。截至目前,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4家2150人,受理劳动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涉及劳动者667人。(贵德县政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