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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2015年度 兴海县委党校部门决算
2015年度兴海县委党校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兴海县委党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学习、宣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全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其基本职责是:
(一)轮训副科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
(二)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
(三)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五)围绕国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我县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兴海县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海县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兴海县委党校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51.25万元。
(一)收入总计251.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0.75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10.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51.2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0.87万元,主要用于党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91万元,主要是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关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兴海县委党校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7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兴海县委党校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240.87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91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47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7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2.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17万元、津贴补贴54.65万元、奖金7.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9.47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1万元。其中:办公费1.95万元、电费0.1万元、差旅费2.51万元、维修(护)费1.45万元、培训费1.57万元、劳务费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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