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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我州开展乡风文明行动陈规陋习得到有效整治
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的开局之年,我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移风易俗活动,深入调研,梳理突出存在的陈规陋习,立足实际制定《海南州乡风文明行动指导意见》,在全州开展乡风文明行动,有效整治陈规陋习,以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助力开创了“一优两高”新局面。
共和县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辐射带动乡村(社区)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县79个村重新修订村规民约,把文明新风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贵德县积极开展“树新风、除陋习”我们在行动系列活动,举行“白色污染”治理启动大会,与各超市、经营户签订《不使用销售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承诺书》;贵南县将乡风文明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在农村牧区广泛推进“精神脱贫”工作,在多彩贵南、贵南政务、流彩贵南报纸、广播电视台开设《乡风文明新气象》专栏,加强宣传力度;兴海县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整治,57个行政村、7个社区、21座藏传佛教寺院“三约”全部修订完毕,31个村建立了乡风文明榜,加大媒体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
与此同时,客观分析当前全州乡村文明程度参差不齐的现状基础,坚持思想引领、破立结合、尊法守规、各方参与、服务大局和梯次推进原则,按照“一年新开局,两年见实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巩固”的总体思路和步骤,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开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五个认同”成为农村牧区群众基本思想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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