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5-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关于兴海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乡政府配套内容的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商建字〔2018〕350号)文件和《兴海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为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兴海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促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县以整合资源、节约资金的方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免费配套用房1000平方米左右,位于兴海县名宿文化村,用房价值300万元;对唐乃亥乡、子科滩镇电商物流联合服务站配套用房400平方米,位于兴海县安多民俗文化村,价值260万元;对兴海电商物流园建设,配套用地2980平方米,价值300万元。
兴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