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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7-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体育 |
兴海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兴海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海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兴海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150.1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减少61.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其中:
(一)收入总计15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0.1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50.1万元。包括:
1、农林水(类)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林业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关于兴海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兴海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67.1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人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兴海县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1万元,占7%;农林水(类)支出139万元,占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6万元、津贴补贴79.3万元、奖金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00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万元。其中: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0.00万元、退职(役)费0.00万元、抚恤金0.00万元、生活补助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奖励金0.00万元、住房公积金11.1万元、提租补贴0.00万元、购房补贴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其中: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7.7万元、咨询费0.9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租赁费0.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0.00万元、劳务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持平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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