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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7-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卫生、体育

兴海县大河坝林场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8 浏览次数: 【字体:

兴海县大河坝林场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海县大河坝林场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兴海县大河坝林场 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06.2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加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整工资。其中:

(一)收入总计20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6.2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06.2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开支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71.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支出。

4交通运输(类)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的支出。

二、关于兴海县大河坝林场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兴海县大河坝林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6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二是调整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兴海县大河坝林场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万元,占1%;交通运输(类)支出14.9万元,7%;农林水(类)支出171.4万元,占8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9万元,占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2万元、津贴补贴119.7万元、奖金0.0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万元。其中: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0.00万元、退职(役)费0.00万元、抚恤金0.00万元、生活补助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奖励金0.00万元、住房公积金17.9万元、提租补贴0.00万元、购房补贴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2万元。其中:办公费4.4万元、印刷费0.00万元、咨询费0.00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租赁费0.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14.9万元、劳务费3.1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00批次,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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