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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体育 |
2015年度 兴海县城乡居民医保部门决算
2015年度
兴海县城乡居民医保部门决算
兴海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制定和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方案,城乡居民基金统筹管理、使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相关制度和规定,稽查、审核报销医药费用,监督、认定和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一、关于兴海县城乡居民医保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兴海县人社局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36.3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加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增城镇居民基金透支主要原因)。其中
(一)收入总计23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6.3万元,,
(二)支出总计236.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万元,主要用于兴海县城乡居民医保机构正常运转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关于兴海县城乡居民医保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55.6万元,主要原因:城镇居民基金透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14.6万元,占190.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1万元,占1.87%;医疗卫生(类)支出176.3万元,占7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8万元、津贴补贴27.6万元、奖金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7万元。其中:医疗费176.3万元、住房公积金4.4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1万元、取暖费1.20万元、差旅费3.30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劳务费1.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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