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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体育 |
关于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和居民医疗保险金截止时间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及广大群众:
接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紧急通知》(青社保费征缴发〔2018〕1号)文件,全省社保经办机构自2018年12月20日18时起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业务(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业务),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有补缴或即将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缴清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含贫困人员),以及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务必于本月20日前完成缴费,20日后将不再办理任何缴费业务,所造成的后果一切自负。
为全面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主管领导加大督促征缴力度,乡镇、村、社区工作经办人员共同努力,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缴费,保证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缴任务。
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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