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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6-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关于公布兴海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请示
兴编办发〔2018〕10号
关于公布兴海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
请 示
县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青政办〔2015〕232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7〕48号)精神,省、州编办近期对我县县政府各部门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形成19家部门共计252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根据法律法规,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所列的实施主体、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及条款、服务对象、共同实施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进行公布。
附:兴海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兴海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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