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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10-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海南:255条河湖有了河长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为不断加强河湖水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海南藏族自治州将境内255条河湖纳入河长制管理。   

  在工作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河长制、河长治”原则,海南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州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责任河长分别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担任,县以下河长由同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分级分片分段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等具体事务,实现每条河湖都有河长,每项工作都有抓手。目前已确定和公布黄河、青海湖、布哈河、恰卜恰河等8条重要河湖为州级河长负责。县、乡、村三级确定河长603名,制定河湖名录42份,纳入河长制管理河湖255条,占全州境内河湖总数的100%,实现了所有河流全覆盖。   

  同时,建立健全管理河湖制度,制定《海南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海南州河长会议制度》《海南州河长制督察制度》《海南州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海南州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海南州河长制工作评估验收制度》五项制度,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制度依据、明确了刚性约束。并按照“一河一牌”工作要求,加快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各级河长制实施单位已落实资金33.7万元,设立河长公示牌236个,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河长公示牌设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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