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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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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9-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兴海县督促引导央企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配合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切实抓好企业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县委、县政府积极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协调,引导该企业辖下茨哈、班多、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分公司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切实推进整改恢复工作,使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茨哈峡水电站:对茨哈峡水电站涉及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环境扰动区域进行了绿化整改:投入整改费用45万元,挖掘机1台、20t自卸汽车4台、Z50装载机1台、10m3洒水车1辆,安排相关单位对位于吉浪滩平台的茨哈峡水电站碾压试验场地、砂砾石料取料点、试验料样堆存点进行了覆土绿化,覆土绿化面积3.1公顷,覆土厚度≥20cm;同时,拆除工程前期简易桥梁2座。二是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分公司投入6万元,安排相关单位对羊曲水电站左岸废弃的垃圾中转站进行拆除并彻底清理,拆除围墙,并将站内遗留的生活垃圾运至兴海县河卡镇垃圾处理厂处理,将拆除产生的废渣运至指定弃渣场;对中转站区域进行了覆土。共调配反铲1台、25t自卸车1台、装载机1台、载重汽车1台。三是班多水电站:投入358.68万元,对团结料场取料后裸露面进行遮盖,减少扬尘,对料场区域范围进行覆土绿化、植被恢复;拆除生活区燃煤锅炉,供暖方式改为清洁能源;对左岸山坡弃渣场恢复的草地退化的区域及左岸河滩弃渣场、右岸河滩弃渣场植被恢复措施不到位的区域,进行植被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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