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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突出生态环保领域四个方面整治重点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海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突出四个方面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整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上不积极、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重点整治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情况。查处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违反工作程序,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是重点整治强化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情况。重点查纠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但当,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的,以及对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是否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是否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了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情况。
四是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依法整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求国土部门重点整治各级政府对矿权审批的审查把关不严格、矿权设置不符合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案不切合实际而造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采矿权人因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发生违规越界、超深开采等行为;要求环保部门重点整治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因措施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查纠项目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估批准开工建设,在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的行为。要求林业部门重点整治在办理木材采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许可、野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许可、征占用林地审批等事项时审核把关不严,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退耕还林、美丽乡村建设等涉林惠民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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