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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关于将政府财务室名下的二级单位设立为一级独立核算部门的通知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政府财务室名下的二级单位设立为一级独立
核算部门的通知
县审计局、县招商旅游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档案局、县民语办、县移民安置局:
根据兴财库(2014)38号文件精神及财经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将县政府财务室名下的二级预算单位设立为一级独立核算部门。请以上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到县政府办公室财务室办理本单位财务分离、结转、移交手续。逾期不办理所致后果有本单位自行负责。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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