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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7-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海南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南州围绕年初签订的医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工作督导落实力度,不断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加快推进三大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至5月底,全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类医保参保人数达39.17万人,总参保(参合)率达93.57%。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省、州(县)、乡镇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0%、80%、90%。全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一卡通”服务覆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并已延伸至117个村卫生室和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按标准设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全面推行了21类重特大疾病二次补助和限额付费标准制度,大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民政救助对象达到90%,五保户、特困户医药费全额报销。全面启动并推行大病商业医疗保险,至5月底,保险机构支付大病商业医疗保险报销238人(次),支付保险金额12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重特大疾病二次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商业医疗保险“四道保障线”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农牧民群众健康“保障网”更加稳固。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全州所有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均达到100%,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分别达到95%、90%,州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分别达到90%、85%。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至5月底,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8210万元,配送到位7368万元,配送率达90%,药物价格较改革前平均下降45%。三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州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州、县府所在地城镇“15分钟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圈”已基本形成。开展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和州、县、乡、村六级医疗机构联合体新服务模式试点,开展远程就诊和技术指导194次、远程讲座13次,为提升全州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开辟了新的途径。四是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到14类,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2.4万人(份),建档率达到95%。高血压病、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25275人、6940人和281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30911五是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新体制机制效益初见成效。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多渠道补偿机制,着力构建有保障、高效率、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长效机制,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得到进一步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向村医倾斜,支付给村医的比例达到45%。六是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强化社会化管理,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经费补偿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县级公立医院予以经费补偿。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为主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今年共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717名,比原编制增加239名。全面推行因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并将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及时调整12个分项、300余个小项目的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政策。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侯时间。继续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至5月底,共有29513名患者享受该服务。(州医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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