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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1-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

兴海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要求,现将兴海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工作报告由总体情况、主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兴海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原则,以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准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公安工作实际,主动公开警务提醒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等内容。一是全县公安户籍窗口实施户籍和身份证业务全县通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截止目前共办理户籍业务3355件,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3845张。二是根据《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人人掌握放管服新举措内容。三是全面实行旅馆业行政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由我局治安大队一次性告知各审批条件,材料提交清单、办理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四是落实“全国通办”便民措施,保证群众办证只跑一次,出入境管理科已为外省市户籍提供办证服务0余人次(本年度疫情原因出入境业务暂停),办理边境通行证5350余人次。

(二)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把信息发布的审查关、保密关,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办案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法律法规”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重点工作公开的力度。2021年,依托阳光警务平台公开信息1587条,其中消防检查721条,公共场所检查175条,特行检查231条,警情通报299条,规范性文件26条,常用司法解释26条,公示公告15条,警务新闻15条,各地动态20条,工单处理59条。

(四)公开方式更加多样。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抖音、门户网站、阳光政务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矩阵的宣传方式,开展新时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科技宣传,明确管理职能、命名、开通认证、内容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等方式,发挥新媒体集群矩阵效应,实现了重要内容、信息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统一推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根据县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抓好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以及政府门户网站的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功能,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安信息公开平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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