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40122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3 |
兴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以来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公开2023年县卫健局重点工作、卫生健康民生实事等重要举措,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准入条件和流程图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2.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医政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科技教育、药事管理、爱国卫生、妇幼保健、社区卫生、食品安全、医疗收费标准、中藏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卫生健康方面的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2023年全县无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每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
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医疗卫生行业有关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5.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健康青海 蓝盾护航”“健康扶贫”“放管服改革”“纪检组信访举报信箱”等栏目。
(三)公开渠道
1.兴海卫生健康信息。及时编发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重要动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传染病流行趋势,以卫生健康信息、疫情专报、公告的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同时通报新闻媒体并上传至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布。
2.新闻发布。2023年全年在微信平台“兴海县卫生健康局”共推送各类信息408条,宣传效果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条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条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重视、不主动、不够及时、公开载体不完善、公开渠道比较狭窄等问题。针对上述出现的一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改进: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和计生服务管理改革的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二是进一步利用卫生计生健康之窗微信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配合县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加强了信息公开版块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向更快、更新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资源的宣导作用。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卫健局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事项、计生政策宣传、改善医疗服务环境等社会热点问题、民生实事等,大力推进生育政策、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做好热点回应工作。
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履职能力。
六是加强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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